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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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推荐我校学生赴韩国友好学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日期:2015-05-04来源:刘伟 浏览量:

        根据我校与韩国友好学校签订的合作交流协议,现拟选派优秀学生以交换生的身份于2015年秋季申请赴国民大学、建阳大学、中部大学、明知大学校进行交换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协议,上述韩国友好学校2015年接受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申请交换生项目,到其对应专业进行交换学习。交换期限结束时,韩国大学提供交换生所修课程成绩单,我校根据成绩单认定学分。详情如下:









































    接收学校


    名额


    留学时间


    语言要求


    备注


    国民大学


    http://www.kookmin.ac.kr/


    5


    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


    韩国语4级以上或相当与韩国语四级以上


    免学费、住宿费


    建阳大学


    http://www.konyang.ac.kr/


    2


    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


    韩国语4级以上或相当与韩国语四级以上


    免学费


    明知大学


    http://www.mju.ac.kr/


    5


    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


    韩国语4级以上或相当与韩国语四级以上


    免学费


    中部大学


    http://www.joongbu.ac.kr/


    4


    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


    韩国语4级以上或相当与韩国语四级以上


    免学费


    中部大学2+2双学位交流项目


    http://www.joongbu.ac.kr/


    2


    2015年秋季学期至2017年秋季学期


    学生在毕业前必须通过韩国语能力考试3级以上


    免学费;成绩合格可获我校和中部大学双学位;限大二学生申请


       注:请有意向学生自行到韩国学校官方网站查询韩国学校对应专业。


       咨询电话:82767031
    二、项目费用
    1.根据协议,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在韩国大学交流学习期间我校为其保留学籍,我校学费照交,住宿费免交;
    2.项目学生免缴韩国大学的学费,部分学校免交住宿费,办理出国手续的费用(如办理护照、签证的费用)、国际旅费、国外教材费、国外食宿费、保险费等由交换生本人自理。
    三、报名对象和条件
    报名对象:我校在读大一、大二或大三全日制本科生(中部大学2+2项目仅限大二学生)
    报名条件:学习态度认真,学习目的明确;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记录,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优良。
    语言要求:韩国语TOPIC4级或相当于韩国语TOPIC4 级以上水平。中部大学2+2项目学生在毕业前必须通过韩国语能力考试3级以上。
    四、报名材料
    1.《米兰·(MILAN)官方网站,交换生项目申请表》(附件一)
    2. 护照复印件(如无护照,请尽快办理,最迟上交护照复印件时间为5月25日)
    3.截止目前的在校成绩单(盖学院公章和教务处章);
    4.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格式);
    5.能够证明韩国语水平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如有)。
    五、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同学5月8日前将报名材料交至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713)。   
    注:
    1.办理护照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即三周时间,故请务必提前办理。办理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须持本人户籍页)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服务部门办理。
    2. 所有通过选拔的学生将获得申请交换生项目资格,最终的录取结果由国外合作学校确定。
    3. 所有学校派出的交换学生应遵守所到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接收学校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和米兰·(MILAN)官方网站,的声誉。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5月4日 


    附件一:米兰·(MILAN)官方网站,学生交换生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