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澳门科技大学为我校友好学校,根据两校教育交流合作协议有关内容,我校将从2015年起保荐部分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就读澳门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澳门科技大学建校于2000年,其活力充沛,发展迅速,已成为澳门最大的综合型大学,也是两岸四地最年轻的百强大学。大学致力为社会培养各类高质素人才,推行教研并重政策。大学坐落澳门氹仔岛,校园占地面积约二十一万平方米,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学子求学及从事研究的理想之地。
澳门科技大学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提供数十个学位课程供各类学员选择修读,授课语言以英语为主,部分课程以中、葡或西班牙语授课。除澳门本地学生外,大学吸引了大批中国内地和港台地区学生前来求学,目前各类在校生逾万人,其中全日制博士及硕士研究生逾1800人,本科生7500多人。大学现设商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法学院、资讯科技学院、中医药学院、健康科学学院、国际学院、通识教育部,涵盖文、理、法、管、商、医、药、艺术、传播、语言等学科门类课程。
二、保荐条件
被保荐考生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款要求:
1、我校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为本年级同专业前20%);
2、学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
3、学生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违纪行为。
三、申请方法
1、符合保荐条件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申请保荐,并于2015年1月9日-3月8日期间通过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网上报名系统(OAS)”填报入学申请资料,打印入学申请表格签名,连同其他报名所需资料于3月9日前交至米兰·(MILAN)官方网站,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学校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网上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3月12日前将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资料寄送至澳门科技大学;
4、获得保荐资格的考生可豁免缴交报名费。
四、录取程序
1、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
2、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再参加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笔试;
3、由澳门科技大学根据所报考课程的需要安排面试,面试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进行;
4、4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5、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接到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入学手续。
五、联系方式
米兰·(MILAN)官方网站,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行政楼807
联系人:李玉龙
电话:(8276)5926
六、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1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附件2研究生保荐入学办法.pdf
附件3研究生保荐生推荐表.pdf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15年1月9日